相城区政府给国际服装城招商方面优惠政策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09
1、在服装城正式开业前期,工商局派人员在服装城设点,方便入驻企业办理经营手续,可由服装城招商部门牵头,统一办理入驻企业、公司、商店的各类执照(有前置条件由申请人提供),按政策规定停止收取工商管理费。
2、目前国家只对经营额5000元以下的有税收减免,同意服装城在试营业期间对商户实行定额征收,操作上执行下限标准。
3、在开发商开设专用帐户并承诺接受监督的情况下,房管局将打开销售网站。加大督促力度,积极协助企业对1645户商铺面积的终测工作。
4、相城大道、春申湖路、文化广场配套项目的景观灯和沿街路灯照明的电费纳入市政照明系统。春节前服装城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减免(住宅除外)。免收服装城规划红线内设置广告的费用。
5、对B弄临时用电线路拆除费及后续的A弄临时用电线路的拆除,有国际服装城提出书面报告后,发改局与市供电公司协调,尽可能降低收费。
6、在春申湖路增设“国际服装城”站名站点,加密经过服装城的公交车辆。
7、对登记注册的企业业主办理暂住证的职工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政策,但须服从教育部门的安排。
8、绿化办同意服装城在规划红线内的绿化由服装城自行设计,并在验收上全力支持。